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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H7N9禽流感疫情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截止期限延長至本年4月30
為因應近日中國大陸出現人類H7N9禽流感疫情,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截止期限,由本(102)年3月31日延長至本年4月30日,請各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加強疑似個案之通報及落實院內感染管制措施。
說明:
一、查中國大陸衛生及計畫生育委員會於本(102)年3月31日發布,確認3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毒,其中2人死亡,1人病危,經調查,部分個案曾接觸禽
類,惟目前3人間未發現有流行病學關聯。
二、有鑑於人類H7N9禽流感疫情為全球首見,疾病管制局已加強對中國大陸、
香港及澳門之疫情監測及入境檢疫等防疫作為,亦發布致醫界通函,籲請
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如有不明原因嚴重肺炎病例、肺炎群聚、醫護人員感
染不明原因肺炎等事件,應即通報衛生機關,並加強醫院之感染管制措
施。此外,為即時提供民眾治療之用藥需求,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
之適用期間延長至4月底止。
三、醫師於臨床診治倘遇有不尋常之呼吸道感染患者,應主動詢問旅遊接觸
史,目前通報方式與H5N1流感相同。若個案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
任一通報條件時,應於24小時內自「症狀監視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並以
傳真或電話向新竹市衛生局通報,另可視個案之病症,於病患症狀出現48小
時內,適時開立即投予流感抗病毒藥劑,並加強醫院之感染管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