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實施之新版死亡證明書暫不實施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5月31日衛署統字第1021460304A號函

為避免醫療院所死亡證明書與法務部相驗屍體證明書登載欄位不一致,造成死亡通報資料落差及民眾辦理死亡登記困擾,行政院衛生署原102年2月18日衛署統字第1021460052號公告自本(102)年7月1日實施之新版死亡證明書,暫不實施,俟與相關單位通盤討論,再行公告新版死亡證明書之修正內容與實施日期。

現行死亡證明書仍請繼續使用。